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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中国足球青训将迎来颠覆性变革

2024-09-04 01:01:09发布    浏览67次    信息编号:6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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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中国足球青训将迎来颠覆性变革

记者陈勇报道,近日,中国足协发布了《关于鼓励俱乐部梯队球员融入校园比赛平台的指导意见暨2021年青少年男子足球竞赛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虽然这份方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毫无疑问,中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即将迎来一场颠覆性的革命性变革。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足球领域体教融合工作、坚持一张蓝图进行到底,中国足协建议在此前赛事体系基础上,由体育、教育部门建立一体化、系统化的全国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

本报将对本赛季足协的各项计划重点和赛事安排逐一介绍,并进行全方位的报导。

青少年活动改革方向

足协以U16以上比赛为主,U15以下比赛则以体教融合类比赛为主。

中国足协鼓励专业俱乐部梯队球员、社会青训单位学生积极参加由校园足球办公室和中国足协共同举办的各级体教融合足球赛事(拟比赛统一名称为: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特别是鼓励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学校足球运动员参加。

原中国足协主办的U系列赛等精英赛事也将继续保留,但仅作为“体教融合赛事”的补充和完善。

中国足协近期举办了U系列比赛,主要针对高中学生U16以上、U15以下,以体教融合赛事为主体。

今年重点关注体育与教育的融合

U15、U14 和 U13 是重点。

2021年,U15、U14、U13年龄段是体教融合改革的重点年龄段,鼓励俱乐部优先将梯队(或部分球员)分散或集中到几所或一所初中参加相应的“体教融合赛事”,并派出教练员、科研团队到合作学校提供技术支持,地方足协也要在赛事组织、裁判员选拔等方面支持“体教融合赛事”。

鼓励俱乐部与高校合作

鼓励俱乐部与高校开展合作,将后备​​队伍分散或者集中在高校参加比赛。

为进一步提升体教融合水平,鼓励职业俱乐部与高校开展合作,尽量将俱乐部后备队伍(或部分球员)分散(推荐)或集中在几所或一所高校,累计参加时长、人数达到要求的,视为相应梯队招生建设达标。

当前梯队球员分配

他们有的参加体教融合类赛事,有的参加U系列赛事,可以进行身份​​转换。

各俱乐部可将本俱乐部多个梯队的球员分配到各级各类学校:1、分散到多所当地普通学校(推荐),或集中在一所普通学校;2、如以上条件尚不成熟无法实现,也可以留在本俱乐部或本俱乐部的足球学校(非普通学校)参加比赛。

第1类选手主要参加一个赛季内的“体教融合类赛事”;第2类选手主要参加U系列赛事。

中国足协和校园足球办公室计划在不影响“体教融合赛”既定赛程的间歇期内,从两类球员中选拔优秀球员组队参加短期比赛,以提升和交流。上述两类球员每赛季可在“报名窗口期(赛季前)”确定或转换比赛类别一次。

两项赛事的年龄组标准

体教融合赛事于9月1日开始分组,U系列赛事依然按照年龄段进行分组。

“体教融合赛”将按照学年划分年龄组,出生日期为某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允许并鼓励低年级优秀选手同时参加高年级比赛;

U系列比赛主体依然以年龄划分,为了与校园赛接轨,每支队伍最多可报名5名出生在上一年9月至12月之间的选手。

训练关系保持不变

参加校园比赛的俱乐部队员,其与原俱乐部的训练关系保持不变。

俱乐部梯队球员参加校园比赛与原俱乐部的训练关系不变,相关训练协议继续有效。有关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保障球员继续参加俱乐部训练,鼓励俱乐部派教练员到合作普通学校进行训练和技术指导。

俱乐部、球员(及家长)、合作学校应就合作协议和培训协议的补充条款达成一致。

俱乐部入场标准

如果梯队队员参加校园比赛,达到一定标准,即可算达到梯队建设标准。

按照职业俱乐部准入标准,派出本队梯队球员参加校园比赛的俱乐部,每赛季相应年龄段在校园足球正式比赛中出场时间1800分钟及以上的球员达到18人及以上(初始暂定标准重点关注初中年龄段,该规定也可覆盖从预备队、U19、U17等各个级别),即可视为满足该年龄段的梯队建设标准。

减少低质量匹配

建议对区域比赛进行分类,减少水平差距大的低质量比赛。

各地方足协要积极配合地方校足办,在赛事设计、规则制定、比赛组织、裁判选拔、人才培养、技术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上给予全力支持。建议赛制以区域内多级联赛为主,通过赛制、规则、赛程设计,力争保证各参赛队全年比赛场次稳定,尽量减少水平差距大的低质量比赛。

U13及以上高级别联赛应为十一人制比赛,U12及以下低级别联赛和年龄组可采用九人制、七人制和五人制比赛赛制。

预备队联赛

预备队联赛实质上改为U21联赛,允许三名超龄球员参加。

中国足协委托“职业联赛(筹)”承办中超、中甲俱乐部比赛,主要参赛对象为U21年龄段球员,同时每场比赛允许不超过3名超龄球员和俱乐部一线队注册球员参赛。

中超、中甲俱乐部可根据俱乐部情况自愿报名参赛(如参赛球队不足,比赛暂不恢复)。赛制为多阶段赛制,即参赛球队按往届成绩排名,分为A、B、C等若干组,每组4-6支球队,一个赛季分3-5个阶段(视疫情情况和举办地情况而定)。每阶段小组循环赛结束后设升降级组,全部比赛结束后确定年度排名。

U19和U17联赛

鼓励参加高中或大学联赛,并可为参加全运会做出特殊指导。

如果俱乐部所在地该年龄段校园赛事质量和数量较好,鼓励俱乐部将梯队(或部分球员)分散或集中到几所或一所高中、大学参加相应校园赛事;如当地校园赛事无法满足相应数量和级别要求,也可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U19、U17联赛。

按照职业俱乐部参赛条件,中超、中甲俱乐部均需组队参赛(考虑到该年龄段球员与全运会参赛队员有一定重合,如有对应梯队球员参加全运会,请予以说明,中国足协将研究处理);

中乙联赛俱乐部可根据参赛要求和本俱乐部条件选择参加比赛;

足球学校(非普通学校)等青少年训练单位、社会俱乐部均可申请参加。

比赛方案:参赛球队将根据往届成绩(主要参考近年来各年龄段青超联赛成绩)进行排名,分为A、B、C等若干组,每组4-6支球队。每赛季分3-5个阶段进行(视疫情情况及举办地情况而定),每阶段小组循环赛结束后设升降级赛,年度排名在全部比赛结束后确定。

U15、U14 和 U13 联赛

鼓励参加体教融合赛事,10月联合举办全国总决赛。

这些年龄段正是今年体教融合改革的重点年龄段,鼓励俱乐部优先将梯队(或部分球员)分散或集中到几所或一所初中,参加相应的“体教融合赛事”。

这些年龄组的比赛很大一部分将是由会员协会(各省、重点城市)独立举办的联赛(或由2-3个邻近会员协会自发联合举办)。

校园足球办公室、中国足协将在10月左右以锦标赛形式组织全国总决赛,并对上述成员协会举办的联赛进行必要的指导,并根据联赛赛制、规模、级别(举办水平、球队成绩)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分配总决赛名额。

U12 及以下年龄组

请各地方足协积极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密切配合地方体育、教育部门,因地制宜举办相关比赛,中国足协原则上不再举办该年龄段的大型、全国性比赛。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方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后续将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意见进行调整。

不过体教融合的大方向已经基本确定,未来中国青少年足球U15及以下年龄组的训练和比赛将更多由体教融合承办,U16以上比赛将由中国足协重点承办,体教融合比赛将是青少年训练的另一条腿。

相比于现在的做法,体教融合有很多好处,主要有:第一,踢足球的球员基数会更大;第二,球员的选择范围更广,进入小学就放弃足球的现象会减少;第三,球员的文化素质会更高;第四,可能促进青训教练员的就业(但这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

那么伴随而来的问题是,俱乐部的青训情况怎么样?

预计,除了鲁能、恒大、绿城、富力、亚泰、星辉等少数以青训为主的机构外,大部分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的梯队建设都将由自主建设转变为与校园足球的合作,这种合作可能很认真,也可能很敷衍,需要引起重视。

事实上,由于投入下降,包括青训被中国足协纳入支出限额,一些职业俱乐部已经开始削减青训费用。怎么减?先是教练员工资降,然后取消或缩短冬训时间(可能是受疫情影响),然后取消交流赛,甚至小球员的伙食费也降。一位青训俱乐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已有数名青训教练员选择转行。

而未来,中国足球市场不断扩大,专业球员需求增加,青训利益得到保障,俱乐部自然会有动力发展青训,再辅以校园足球的不断完善,中国足球的未来自然一片光明。

但现阶段,俱乐部对于青训的积极性正在下降,校园足球短期内还无法真正承担起青训的职能,因此过度的改革很可能对我国青少年足球训练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建议尽快出台青训激励措施,如取消国内援调节费这一严重损害青训俱乐部利益的坏政策,尽快制定强制性联动机制补偿政策,保障青训机构利益,同时对表现优秀的青训俱乐部视情况给予扶持和奖励。

我们也希望在这场颠覆性、革命性的变革中,中国足协和校足办能够真正团结协作,做好调研,尽可能排除一切潜在风险,同时也要时刻关注、跟踪、评估、分析变化,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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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把球给我,我要回家 图片|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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