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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江苏队和上海队被认为是“被动比赛”而不是“假球”?

2023-04-24 22:02:36发布    浏览189次    信息编号: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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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江苏队和上海队被认为是“被动比赛”而不是“假球”?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家弗雷德里克】

2023年4月17日,针对此前火热进行的2022-2023赛季中国男篮职业联赛(CBA),上海久事篮球俱乐部与苏州肯帝亚篮球俱乐部的季后赛第三场比赛终于在1分37秒结束。秒,中国篮协开出史上最重罚单(以下简称“苏尚罚单”)——

两家具乐部分别被罚款500万元,两位主教练(中国篮球传奇人物)李春江和李楠分别被禁赛五年和三年。 施林杰分别被限制从事篮球相关工作三年、五年……

“宿上处罚”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篮球迷对处罚表示满意并鼓掌,声称中国篮球还有希望,但也有网友对处罚提出了诸多疑问,比如:为什么名字叫“宿上”?惩罚就是所谓的“被动游戏”吗? 什么是“被动游戏”? 为什么会出现所谓的“被动竞争”? “消极竞争”是如何认定的?

一、“被动竞争”的定义

“否定匹配”是一个透彻的中文词汇,如果将其翻译成“匹配”或“”等进行搜索,将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在西方国家,“负面游戏”被视为广义“游戏操纵”现实的一部分或一种形式——“指为达到预定结果而违反比赛规则甚至法律进行游戏的行为” ”

与比赛裁判“操纵比赛”不同,“消极比赛”的“始作俑者”主要是球队及其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从管理层到教练员再到运动员。 因此,“消极比赛”可以定义为“作为违例主体的球队所进行的操纵比赛的行为”。

球员在比赛中(图片来源:全体育图片社)

2、“被动竞争”的目的

正如其母概念“游戏操纵”所说,“被动游戏”需要违反游戏规则甚至违法,球队主动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各种形式的赌博是非法被动比赛的主要目的,除了在冠军、季后赛名额或保级等重要比赛中“放过对手”和收受对手贿赂外,或在实施主客场比赛的比赛中制度上,在客场比赛中将球传给对手,让对手获得俱乐部赞助商提供的主场获胜奖金,与对手“分享红利”,这也是从事非法消极比赛希望的原因。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组织赌博、行贿受贿、合同诈骗等多种明显违法犯罪行为。 但除此之外,还有大量不以违法犯罪为手段获取“罪恶财富”的消极竞争。 他们往往是为了一些大规则允许的特殊利益,摒弃了“奋斗争先”的基本体育精神,以“输小赢大”的方式“笑到最后”。

这种“合法”但“不道德”的被动竞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

1.在下一阶段的比赛中避开更强的对手。

比如2002年,参加本届世界女排锦标赛的中国女排,为了避开夺冠热门和实力强大的意大利队,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比赛中分别不敌希腊和韩国。 为此,中国女排遭到了全国人民的严厉批评,最终不得不向全国人民发出著名的公开道歉信[1]。

2. 在下赛季的选秀中获得更好的选秀权。

北美四大体育联盟著名的选秀制度几乎为体育迷所熟知,而选秀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强弱之间的差距过大,让弱者在这次也有可能成为未来的“英雄”。 这给了一些一时无法改变球队实力,想要“赢得未来”的球队操作空间。

以NBA为例。 1984年之前,NBA选秀采取固定顺序制,导致很多排名靠后的球队为了争夺状元签,故意选择在常规赛结束时落败。 这种现象在1984年达到了极致——那一年,为了争夺乔丹、奥拉朱旺、斯托克顿、巴克利等未来的传奇巨星,休斯顿火箭队、波特兰开拓者队、芝加哥公牛队等球队在最后疯狂输球的时候常规赛结束,球迷怨声载道,NBA不得不在1984-1985赛季修改选秀原则,将固定抽签制度改为概率抽签制度,以减少“错位”现象。

3.给某些友好的对手“让路”。

像笔者这样的意大利球迷永远不会忘记2004年的欧洲杯,那场欧洲杯除了“希腊奇迹”之外,更让意大利球迷难以忘怀的是卡萨诺进球后的泪水——尽管意大利在最后一场比赛中之后,他们凭借卡萨诺的进球击败了保加利亚,但因为“相互比赛进球较少”,不得不在最后一轮被踢出2:2默契进球的瑞典队和丹麦队“秒杀”。

2004年的“北欧默契”,在国际足坛历史上绝不是第一次。 早在1982年西班牙世界杯上,西德和奥地利这两个德语国家,就曾以1:0让全场昏昏欲睡的成绩晋级世界杯淘汰赛,并因此同时淘汰了阿尔及利亚队。组,创造了一场著名的比赛。 “希洪之耻”让阿尔及利亚球迷在观看两队比赛时焚烧玩具钞票表达不满。

4.因特殊业务要求。

并不是所有的职业赛事参与者都把“永远争第一”作为参加比赛的唯一目的意甲外援规则,很多职业赛事俱乐部都以“薄利多销”和“开黑店”为经营方针。 在某个赛季,目标是获得特定的名次而不是冠军,所有的商业手段也是为了这个目标而进行的。 因此,“超标”比赛可能会让俱乐部得不偿失,还不如直接放弃。

比如一些俱乐部的目标是打进当年的季后赛,所以重要球员尤其是外援的合同一般只签特定月份的合同。 续约,除此之外,俱乐部需要支付更高数额的夺冠奖金、排名奖励等,这会增加很多额外费用,但俱乐部获得的收益,如分红、俱乐部夺冠奖金、等等,可能无法弥补这些费用,索性“放手”游戏。

对此,和笔者一样的AC米兰球迷想必还记得十年前那场颇具讽刺意味的“24.5场比赛”事件。

当年AC米兰从利物浦租借来的阿奎拉尼,如果赛季出场25场,米兰需要花费600万欧元将他从利物浦买断。 贝卢斯科尼和加利亚尼坚持主帅阿莱格里不让当时已经成为球队中场核心的阿奎拉尼首发出场(首发算1次出场,替补0.5次),导致米兰出现“死亡梯形”由伊布拉希莫维奇-卡萨诺-阿奎拉尼-诺切里诺组成的组合缺少一个角球。 表现不错的米兰在下半赛季就退出了,失去了意甲冠军,欧冠也提前了。 被踢出。

三、“被动竞争”的处罚

对于违法的负面比赛,责任人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从意大利的几起“”(足球丑闻)到中国足坛的“扫黑除赌风波”再到“雪”去年年底的事件。 格雷厄姆班”都是一样的。

但对于那些刚刚违反比赛规则的负面比赛,相关的处罚却很少见。 在笔者前段提到的诸多影响巨大的负面游戏事件中,当事人均未受到处罚,正常参与游戏。

甚至一些在比赛中被认为存在严重问题的比赛事后也没有受到纪律方面的处罚。

比如1993年雅加达男篮亚洲杯,中华台北队和朝鲜队为了避免夺冠,以小组第一的身份面对另一个小组的第二名中国队。 领先的时候,裁判直接叫停,宣布终止。 此后,中华台北和朝鲜都参加了随后的淘汰赛。 “倒霉”夺冠的中国台北队在淘汰赛首轮就被中国队淘汰出局,而朝鲜队则一路杀出重围,只是在决赛中不敌中国队。 本届亚洲杯银牌。

但仍有一些不涉嫌违法、“借规矩”现实目的明确的不良竞赛活动,受到了赛事管理机构的处罚。 这些被处罚的“非违规消极比赛”包括:

1998年东南亚足球老虎杯,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冠军将在下一阶段的比赛中迎战夺冠热门越南队。 为了避开越南队,两队在比赛中“争先恐后”。 守门员米尔德·阿芬迪主动将球打进了自己的球门。 最终,印尼队被亚足联罚款4万美元,阿芬迪被判终身禁赛。

2012年伦敦奥运会,于洋、王晓丽等中国、韩国、印尼8名羽毛球女双选手为争夺更多奖牌而战。 小组赛最后一轮,他们虽然遭到全场嘘声,但依旧处于被动。 比赛最终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伦敦奥运会参赛资格。

最近一次没有任何违规嫌疑的消极比赛处罚发生在“苏沪处罚”事件前不久——2023年4月14日,NBA达拉斯小牛队因4月7日对阵芝加哥公牛队的比赛被罚。 750,000 美元用于常规赛期间对联盟有害的行为。

据NBA官方透露,小牛队违反了联盟的球员轮休政策,通过行动和公开声明明确表示要输掉比赛,以提高在2023年NBA选秀中保住首轮签的几率。 此外,联赛也没有发现任何假球现象。

四、如何识别“消极竞争”

“苏沪刑”事件发生后,有网友提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如此严厉的处罚为何只采用“被动打法”看似“轻描淡写”的说法,而没有直接指明是“假球”;

另一种是站在篮球迷的角度,质疑所谓的“被动比赛”是如何定性的——“比赛48分钟我是不是必须全心全意打120%,如果有几个失误和犯规,会算“负赛”吗?

首先,至于中国篮协为何不将“苏上罚”定性为“假球”,只需查阅一些带有“假球”字眼的法规即可——这些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体育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 《体育总局 公安部关于严肃查处赌博假球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自治的通知》 “比赛造假”实际上涉及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行政和司法机关才能用这个概念来定义正式公文中的事件。 中国篮协只是管理中国篮球的社会团体和专业赛事组织。 只能从竞争或合同的角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认定和处罚。 因此,中国篮协自然不会越权认定相关赛事。 用于“固定球”。

其次,如上文定义项所述,被动竞争归根结底是“为达到预定结果而违反竞争规则”的行为。 从规则和职业比赛的角度,判断一场比赛是否是消极比赛。

《篮球规则》第一章明确阐述了篮球运动的本质:“篮球比赛由2支球队进行,每队5名球员。每支球队的目标是进攻对方篮筐意甲外援规则,阻止对方得分。” , “比赛由裁判员、裁判员和(如果在场的)专员控制。”

因此,如果中国篮协委托的专业裁判组和技术代表在回顾一场比赛的过程后,判断存在明显多于正常且极其集中的“冲击对方篮筐得分,阻止对方得分”的违例行为。在“团队得分”这一基本篮球比赛原则的情况下,本场比赛在相关专家签署的比赛报告中可以认定为“负局”。

笔者试图列举一些认定“被动竞争”即消极竞争的典型行为的证据:

1. 进攻中未使用正常手型控球,如准备接球时握拳或反手;

2、极短时间内连续发球失误;

3、对方进攻球员对对方手感火热,继续进攻时仍然不防守;

4.在没有对抗的情况下连续失球;

5.对方投篮时,未立即防守或追击对方,坐视对方获得足够的投篮空间;

6.防御时收回双手;

7. 多人防守,防守时不卡位,不抢篮板;

8、进攻时间绰绰有余时,选择面对对方防守强行出手;

9.在进攻看守的情况下,最后时刻选择传球不射门,造成进攻时长违例;

10.在明显故意失误的情况下,与裁判员发生争执,被吹技术犯规甚至是身体犯规;

...

以上情况如果出现一次,可以说是意外,如果出现两次,可以说是状态不佳,如果出现三次,可以说是全队疲惫……但短时间内,连续密集地进行了多少次? 还有谁敢拍着胸口说自己没事?

五、结语

截至发稿时,“苏沪刑”事件已经告一段落。 CBA联赛运营单位中国篮协CEO张雄曾表示,未发现本次事件涉及假球等违法犯罪行为。 俱乐部上海久事篮球俱乐部和苏州肯帝亚篮球俱乐部均已接受处罚,并承诺将积极、有力地开展相应的整改工作。

在此,笔者想用一个颇为深刻的职业运动总结来结束本文(虽然原文章是针对足球的):

篮球是一项运动:依赖于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结合。 这些资金的提供者不太可能有共同的目的。 然而,如果有一个鼓励合作的制度框架,如果不同的组成方有合作的意愿,那么目标接近或一致的机会就会增加,从而导致赢家更多,输家更少,政府、篮球协会、俱乐部、球员 球员、投资者和球迷之间不断加强的关系可以让篮球运动迎接相应的挑战。 篮球在变,人也在变,但任何推动现代运动的健康努力最终都将保证——

篮球仍然是“大众运动”。 [3]

参考:

[1]中国体育报:《中国女排就“假球”事件致球迷致歉信》,

[2]原文引自[英]斯蒂芬·莫罗:《足球经济之谜:足球、金钱、社会》,金艳丽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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